东海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前言
作为提升文化影响力的“金色名片”,文物承载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灿烂的文明成就,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历史中国源远流长的实物见证,是当代中国笃定自信的动力源泉,是未来中国通达复兴的宝贵财富。东海县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境内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加强东海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对于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东海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东海县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博物馆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遵循和对接《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连云港市“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等的编制精神,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绩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逐步夯实
目前,统计收录的东海县境内不可移动文化遗存达81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十三五”期间,对这些文化遗产进行了较好的保护,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档案备案,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划定,并着手启动文物保护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二)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十三五”期间,根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要求,按相关质量标准,完成了东海县境内所有国有单位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目前东海县博物馆馆藏县境内出土的各个时期的历史文物1123件(套),其中品级文物45件(套),包括国家一级文物4件(套),二级文物11件(套),三级文物30件(套)。完成“东海县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及标准库房提升项目”并通过了省文物局专家组的验收;启动了“东海县博物馆金属文物修复”工作,截止到2020年底,该项目仍在有序实施中。
(三)博物馆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2015年5月18日,东海县博物馆新馆布置完成,开始向社会免费开放。“十三五”期间,博物馆的基本陈列、临时展厅、流动展览、志愿者团队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有了进一步发展,免费开放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陈列、临时展览不断更新。“十三五”期间,博物馆的年平均接待观众量达5万人次。疫情防控期间,场馆防疫、社区防疫执勤等工作贯穿全年没有丝毫放松,无任何一例新冠病毒事故发生。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博物馆不断创新思路,采用了“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文物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引进来”,与县教育局和各级学校合作开展博物馆里过大年、博物馆里夏令营、红色少年行等活动,同时让更多的作家、画家、书法家、“非遗”传承人等通过“后门通道”进入博物馆,利用其所长为广大观众带去更多的文化自信资源和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走出去”,开展流动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在田野遗址举行文物法制宣传活动。此外,博物馆还联合社会力量,组成志愿者团队,建立专属教育体验区、互动区,加大、加宽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十三五”期间,博物馆的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越来越高。
(四)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强化
“十三五”期间,根据江苏省文物局、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等16厅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对东海县文物安全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文物安全管理理念,积极推进东海县境内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委托南京博物院完成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曲阳城遗址和尹湾汉墓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曲阳城遗址安防工程一期顺利完成并通过省文物局专家组验收;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及县博物馆的安防、消防、防雷建设达标。这些工作提升了文物安全防控水平,有效改善文物系统安全形势。加大了对文物社会管理的力度,广泛培养义务保护人员,建立义务保护队伍。提高文物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动态分析与管理工作,依靠科技手段建立起及时准确的文物动态信息采集机制,加强文物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努力实现文物社会管理信息在全社会的全覆盖。
(五)文物科研宣传成果日趋丰富
对境内遗址和馆藏文物的考古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论文《东海县博物馆藏秦两诏铜量》《江苏省东海县博物馆藏青铜器的修复保护》《尹湾汉墓简牍所见丝绸之路史事回眸》《东海境内的三座古城遗址》在《文物鉴定与鉴赏》《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淮海文汇》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研究论文《从东海县博物馆藏汉代金饼说起》获2017年江苏省文博优秀论文奖,《东海郡海州的建制沿革考》获2019年连云港市社科界第四届学术大会“连云港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研讨会论文一等奖;2018-2019年参与了连云港市为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而开展的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撰写了《以大贤庄遗址为代表的马陵山地区旧石器考古的回顾》。上述研究成果已编入《东海县博物馆基本陈列大纲》、博物馆讲解词及地方相关文献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健全文物系统信息通联体系。联合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每年起码一次开展现场宣传文物法规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帮助群众树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是祖先的遗产、破坏文物是违法犯罪等意识,并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二、“十三五”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政府部门对文物事业重要性的认识不一,文物保护“五纳入”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对文物保护事业经费的预算和投入均不足,现有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成为制约东海县文物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二)文物保护人才相对薄弱
文物保护人才数量不足,文物工作人员编制太少,导致内设机构不健全。文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文博人才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多数乡镇基层人员管理力量薄弱,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不相匹配。
(三)文物法制工作仍需加强
文物法制宣传范围有待拓展,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文物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和公众对非法流通文物及走私文物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文物事业的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80次,为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举措,将文物事业改革纳入国家改革总体部署,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互联网时代数字科技的迅猛发展为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拓展了新空间。文物数字互联打通了文物与科技、文物与民生、文物与教育等的深度融合渠道,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新的展现方式和创造方向。国家文广体旅机构改革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为文物事业发展带来了机遇。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人们对精神文化的消费有了更高的追求,要求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我国的文物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进一步推进东海县文物事业发展,2020年,东海县政府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挂牌东海县文物局,县文旅局局长兼任文物局局长。这从政府机构设置上为东海县文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东海县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西行第一县,东海县地处“一带一路”建设交汇点上,在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文物的影响力等方面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东海县作为全国百强县,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近年来不断升级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大大推进了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快速增长,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日益高涨,这些都有利于东海县文博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得以持续保持和增强。
与此同时,东海县文物事业和全国的文物事业发展一样面临着挑战。经济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考古前置的落实仍有难度。新冠肺炎疫情也给文物利用和博物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在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引下,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东海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文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按照“文物保护,基础在县”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根据文物事业的特点和规律,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东海县文物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文物事业在推动“强富美高”幸福东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科学发展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树立文物是提升中华民族文化影响力的金色名片、是坚定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力量源泉、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等正确导向,秉承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理念,通过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东海县的文物事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原则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遵循文物事业发展规律,开展依法科学保护。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前提下,加大力度保护文物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协调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文物利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保障和实现城乡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
全面深化文物领域各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文物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实现更好的文物保护。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出重大举措,推进重点工作,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坚持完善法制、依法行政原则
以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指引,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贯彻落实到文物事业发展中,不断增强文物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保障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
(五)坚持数字互联、科技创新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探寻新时代文物数字互联新路径,把握数字化时代重大机遇,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文物管理信息化、文物展示网络化和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文物事业与时代发展共融共生、与数字经济交织交汇、与小康生活相依相伴,书写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篇章。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东海县全面建立起安全、高效、惠及群众的文物保护开放利用体系。文物工作在挖掘、展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东海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城市形象基本确立,文物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助推东海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助建“幸福安康新东海”。
(二)分项目标
1.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形成东海县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理念创新的文物保护机制,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管理机构队伍更加优化。
2.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东海县境内各类文物及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3.创建高品质博物馆
做好博物馆的“三防”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文物展陈内容及各种展览;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
4.加强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继续开展革命文物的调查、征集和建档工作,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做好革命文物维修和修复工作,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活动开展革命文物陈列展览。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建设,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
5.加强文物工作综合能力建设
文物工作综合能力不断增强,文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推进,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三)具体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
文物保护员定期巡查 |
1次/2月 |
约束性 (省级以上文保单位) |
1次/3月 |
约束性 (市县级文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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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执法巡查 |
2次/年 |
约束性(各级文保单位) 预期性(其他文物) |
|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
2项 |
预期性 |
|
完善和更新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四有”工作 |
100% |
约束性 |
|
完善更新市县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 |
50% |
约束性 |
|
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划“两线” |
10个 |
预期性 |
|
编制新增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名录 |
3个 |
预期性 |
|
东海县博物馆馆藏金属器文物修复 |
67件 |
约束性 |
|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安防工程 |
2项 |
约束性 |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 |
2项 |
预期性 |
|
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和利用 |
试掘曲阳古城 |
准备启动 |
预期性 |
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
准备启动 |
预期性 |
|
县博物馆品质提升 |
博物馆馆藏预防性保护及库房提升项目二期工程 |
完成 |
约束性 |
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提升 |
明显改善 |
约束性 |
|
馆藏文物保护数字化 |
启动 |
预期性 |
|
接待游客数量 |
5.5万人次/年 |
预期性 |
|
博物馆专题展览/临时展览项目 |
5项/年 |
约束性 |
|
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 |
3项/年 |
约束性 |
|
博物馆党员教育项目 |
1项/年 |
约束性 |
|
流动展览车项目 |
5项/年 |
约束性 |
|
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
革命文物调查、征集项目 |
启动 |
约束性 |
革命文物维修、修复项目 |
启动 |
约束性 |
|
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项目 |
启动 |
预期性 |
|
革命文物(图片)展览 |
2项/年 |
约束性 |
|
革命文物宣传传播项目(视频、短片、纪录片等) |
10个 |
预期性 |
|
文物工作综合能力建设及文化遗产资源综合利用 |
文物保护业务培训 |
1次/年 |
约束性 |
参加学术会议 |
1人次/年 |
预期性 |
|
撰写研究论文 |
5篇 |
预期性 |
|
县博物馆网站建设 |
明显丰富 |
约束性 |
|
建“东海文物”微信公众号 |
启动 |
约束性 |
|
建“东海文物”抖音号 |
启动 |
预期性 |
|
云展览 |
启动 |
预期性 |
|
文物游学项目 |
3项 |
约束性 |
|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 |
2项 |
预期性 |
第三章 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机制
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文物保护机制。县、乡(镇)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构建起县级依法履职、乡镇属地管理、村委会积极参与的三级管理体系,建立起文物部门依法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三位一体监管格局。
(二)强化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制度。文物行政部门与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的责任范围、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完善文物保护员制度,文物保护员对县境文物保护单位按期巡查。强化文物安全巡查定期报告制度,每次巡查后,及时将巡查记录档案及影像上传至市网络平台(请问平台具体名称"连云港文物安全实验区平台”),发现影响文物安全的重大问题和文物违法案件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健全文物保护志愿者制度,发挥文物保护志愿者在文物安全巡查、保护、宣传、讲解等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领文物保护单位。鼓励村民积极监督防范盗掘古墓葬、破坏古遗址行为。
(三)加强文物法制建设
不断完善和强化文物执法机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文物专项督查和定期执法巡查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机关、文物所在地党委政府组成联合巡视队伍,对文物安全保护监控录像定期回放、查看,并定期到不可移动文物现场巡查,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本地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文物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盗掘汉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与公安系统联合制定盗墓案件快速应对方案,提高县境内文物遗址的安全性。
重大项目 |
文物专项督查和定期巡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机关、文物所在地政府组成联合巡视队伍,对监控录像定期回放、查看,并定期到不可移动文物现场巡查,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文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盗掘汉墓犯罪行为的防范,与公安系统联合制定盗墓案件快速应对方案,加强本地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县境内文物遗址的安全性。 文物人防体系:强化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制度;完善文物安保护制度;健全文物保护志愿者制度。 |
二、强化文物保护工作
(一)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联合地方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更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的编制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启动大贤庄遗址、罗庄城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两线”划定和公布工作。编制新增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名录。
(二)推进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准备启动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积极推进考古前置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护地下文物同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准备启动曲阳城遗址试掘工作。
(三)加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
不断更新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名录,完善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据共享平台。推进博物馆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工作,对馆藏已损坏的文物进行有计划的修复,对选定的文物开展防腐蚀、矫形、焊接粘合、补配复原、加固封护及外观效果复原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文物原有风貌。
(四)提升文物保护科技实力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和预警能力,加强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完成曲阳城遗址、尹湾汉墓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两处遗址的监控设施设专人实时监看,实现对遗址出入口的实时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和现场广播警示,实现可监、可控、可持续,并设报警系统与当地派出所展开联动。启动大贤庄遗址、罗庄城遗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对可移动文物进行科技保护和修复。文物修复人员通过参加系统培训提升修复水平。推进文物数字互联,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建档,实施数字化管理和保护。
重大项目 |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启动大贤庄遗址、罗庄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文物“四有”、“两线”划定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两线”划定工作,启动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用地范围的划定。 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利用:试掘曲阳城遗址。 文物技术保护工程:完成曲阳城遗址安防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尹湾汉墓安防工程;启动大贤庄遗址、罗庄城遗址安防工程。 文物保护修复:完成对67件破损金属器的修复工作。 文物资源评估项目:在经济开发区土地出让前,组织实施文物资源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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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建高品质博物馆
(一)优化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
做好东海县博物馆和东海水晶博物馆的“三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全部落实到位,确保博物馆人员安全、文物、展藏品安全,实现博物馆技术防范的提档升级。完善博物馆的消防、避雷、预警等基础设施,完成对博物馆文物健康评测、展厅和库房监控预警、环境调控等的全面提升工作。改善博物馆库房和柜架囊匣等可移动文物的保存条件,改善馆藏珍贵易损文物的保存环境,降低珍贵文物的腐蚀损失速率。探寻新时代文物数字互联新路径,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升馆藏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
(二)提升博物馆文物展陈质量
健全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馆藏文物基本展陈品质,根据最新考古勘探及研究成果,及时补充修正文物档案内容。完善丰富文物展陈内容介绍及其蕴含的中国精神和时代价值的阐释。与时俱进,增加反映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等内容的展览。增加原创性展览内容,突出东海县地域文化特色,增强民众对地域文化的认同和对民族文化文明的自信。与其他市县级博物馆开展合作,通过借展、联展、巡展等方式,丰富博物馆展览内容,提升博物馆的展陈品质。推进智慧博物馆的建设,强化博物馆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支撑,使展览方式手段智能化。
(三)提升博物馆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
深入开展并不断完善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最佳做法推介工作。改善博物馆服务设施和接待条件,拓展博物馆文化休闲功能。发挥县博物馆、东海水晶博物馆宣传东海历史文化和水晶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塑造东海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城市形象,擦亮东海县是“世界水晶之都”的城市名片。完善博物馆爱国主义、党建、研学、科普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流动博物馆建设,推动展览陈列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强化文教结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功能,定期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博物馆教育实践项目,推出一批博物馆教育精品项目。结合重大纪念活动开展党员教育实境课堂项目。
重大项目 |
博物馆馆藏预防性安防工程:完成县博物馆馆藏预防性保护与标准化库房提升二期工程。 馆藏文物陈列品质提升: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改善藏品展示布局,完善对展品内容和价值的介绍;结合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重要节日和传统节庆等,举办相应展览活动。 馆藏文物保护数字化项目:向省文物局申请专项资金,为县博物馆文物保护数字化做准备。 博物馆教育项目:与中小学合作,推出《从文物探秘东海——远古之韵》《从文物探秘东海——古城之谜》《从文物探秘东海——尹湾汉墓瑰宝之简牍》等博物馆教育项目;开展党员教育实境课堂项目。 流动展览车项目:实施流动展览车项目,让博物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惠及广大民众。 |
四、加强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一)对境内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和保护
加强对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联合县党史办、县民政局、白塔中学对现有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做好保护工作。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二)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
与县党史办、县民政局、白塔中学建立协调机制,将这些单位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全部对外开放,组织开展参观、瞻仰、纪念等活动。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发挥其教育功能。
(三)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
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建立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物、党史文献部门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
(四)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
融通多媒体资源,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拍摄东海县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革命旧址短片、革命人物纪录片。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传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
重大项目 |
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对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吕祥璧纪念碑的安全保护;加强对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和修复。 革命文物排查:对全县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和征集,摸清革命文物家底。 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建立全县革命文物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革命文物陈列展:策划实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革命文物展览。 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拍摄东海县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革命旧址短片、革命人物纪录片。 |
五、增强文物工作综合能力
(一)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采取多种手段增强全县文博人才力量,优化文博人才结构。大力引进人才,弥补目前全县文博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的困境。通过交流学习、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提升现有文博人员的综合素养。鼓励全县文博专业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加强对出土文物的保护与研究,进一步梳理地区历史文化脉络、考古学文化谱系,研究文物内在的科学信息及工艺特征,揭示文物应有的艺术与观赏价值,在研究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学术交流,积极参加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考古调查项目,在不断学习、交流和实践中提升文博人员的学术素养。加强对现有文博人才的绩效考核,将文物保护、学术研究、创新思维等纳入人才能力建设综合评价考核指标。
(二)加强文物宣传与对外交流
开展经常性、普及型文物法制和文物常识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文物宣传方式,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利用“互联网+文物”方式,运用新媒体拓展文物宣传展示手段,利用数字互联技术,实现文物价值的可视化解读和文物内容的网络化传播。利用多种途径提升文物事业的宣传力度,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使普通百姓能从中感受到文物蕴含的深厚历史文化内涵,增强群众的文化自信及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文物展,扩大文物对外交流渠道和合作方式。
重大项目 |
文博人才培训项目:每年对文物单位专业人才、不可移动文物所在乡镇文物工作负责人及文物具体管理人等组织至少一次的专业培训或参观交流。 “互联网+文物”工程 :完善县博物馆网站建设,将其建设为文物宣传的网络主阵地;推动文物云展示;建“东海文物”微信公众号,借助微信社交平台宣传东海文物及文物保护知识等;入驻“抖音”平台,直播介绍东海文物,让文物“活起来”。 |
六、文化遗产资源综合利用
(一)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发挥文化遗产规模优势,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东海文化遗产年度展示品牌。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有机结合,创新文物+非遗、文物+旅游融合发展路径,让文物活起来,让非遗传下去。加强对东海县文物资源的统筹规划,依托县博物馆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盘活用好文物资源。加强对田野不可移动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游客提供更多参观、游览和学习的内容。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的挖掘和传承,开展非遗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推动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充分发挥东海水晶博物馆、县博物馆阵地展览展示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活态展演和宣传东海水晶雕刻技艺、剪纸、飞白书法、姐儿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遗产衍生产品。
(二)市场文物管理
依法规范社会文物市场管理,加强文物市场管理体制和文物流通机制,依法管理和规范文物经营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打击非法文物交易与文物走私。建立文物经营者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不诚信企业名单。
(三)文博创意产业开发
深入挖掘东海县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并将其应用到城市形象宣传中,提升东海县作为“一带一路”西行第一县的历史文化品格、擦亮东海县水晶文化城市名片。延伸文博衍生产品链条,调动博物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物、水晶创意产品的积极性,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文博、水晶、非遗创意产品的研发、经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方式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东海县社会经文化的发展。
重大项目 |
文物、水晶、非遗展示: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展示东海文物、东海水晶博物馆藏品和展演东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游学项目:与中小学合作,利用节假日开展“寻古迹文物 东海少年行”“博物馆里夏令营”“博物馆里过大年”“博物馆假期学习园地”等游学项目。 文旅资源开发:推进在温泉镇以尹湾汉墓文化、羽山文化、汤姑文化为核心,建成文化文物展示场所。利用博物馆与西双湖地理位置相邻的优势,打造文博休闲旅游线路。 |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
加强文物管理领导力量。县政府发挥主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文物保护部门联动协作制度,建立考核、激励、问责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分级分层落实责任机制,做到规划落实责任有主体。推动将文物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县文物局应该设置文物管理职能部门,增强文物事业发展的管理力量。
依法规范文物管理。加强文物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打击盗墓、非法文物交易与文物走私,依法管理和规范文物经营行为。
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过程性监督。建立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与规划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和2025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并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县文物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设计
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文物执法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通过法律和制度保障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预警工作平台,切实解决基本建设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执法协调事宜,健全文物违法犯罪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预防和打击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三、强化资金支持
县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予以保障。积极争取江苏省文物局对文物保护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性文物事业。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事业领域的有效途径,实现文物保护的全民性和可持续性。加强文物保护资金规范管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文物保护经费使用监督审计工作,加强专款专用监督,制度上保障文保资金全部用于文物事业。
四、优化人才队伍
积极支持在职文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培养一支既懂文博业务,又有管理知识,年龄梯次和专业结构基本合理的新型的专业人才队伍。通过社会招聘、委托培养等一系列途径,大力引进与培养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加强传统工艺、工匠研究与保护,支持民间匠人参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文物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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