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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度

2020-09-22 14:29:11【字体】  点击:0

 1. 学术委员会由政治立场坚定、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具有水晶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为保证学术民主,特聘请2名馆外知名专家担任委员。

2.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因特殊情况需缩短或延长任期,须经馆长批准。

3. 学术委员会由8人组成。

4.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本馆馆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举办单位专家担任。

5.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会议记录。

6. 学术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商讨、评议或决定有关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7. 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8. 学术委员会应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及馆内外学术课题的申报、审定需资助的科研项目的出版,并积极参与上级有关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各类评奖活动。对已出版或发表的馆内集体和个人的科研成果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以上制度旨在保证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和学术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责任编辑]  sjb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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